公告:本站不提供任何打字赚钱兼职,勿上当受骗。请加QQ群75449994交流。
   剩余: 5分钟  字数: 0  速度: 0  错误: 0  退格: 0  正确率: 0 %         小郭软件在线打字
  本文最高分: 67.38字/分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儒芬,男,1982年3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XXX。因本案于2023年10月1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遂溪县看守所。辩护人谢闻文,广东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由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路中央西谷大厦1901。负责人王宏强,

第1页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儒芬,男,1982年3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XXX。因本案于2023年10月1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遂溪县看守所。辩护人谢闻文,广东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由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路中央西谷大厦1901。负责人王宏强,

第2页

系该公司总经理。诉讼代理人杨奕昂、连俊虎,均为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智良,男,198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XXX。系本案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林才英,女,198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X。系本案被害人谢智良的妻子。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唐儒芬犯故意杀人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智良对唐儒芬、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3页

深圳分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24年9月18日作出(2024)粤08刑初6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唐儒芬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20年5月,被告人唐儒芬通过快手APP认识林才英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第4页

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20年11月,被害人谢智良发现妻子林才英与唐儒芬的情人关系后,阻止林才英与唐儒芬继续交往,但拒绝xxx,唐儒芬因此憎恨谢智良。尔后,唐儒芬多次到谢智良的住宅及林才英的娘家实施打砸和辱骂,并宣称要开车撞死谢智良。案发前,被告人唐儒芬从林才英处获悉谢智良近日都会到迈陈镇与邓雷东一起做工,随后几天唐儒芬便驾驶自己名下的XXX小汽车在西连镇至迈陈镇路段伺机作案。2023年10月13日早上7时许,唐儒芬驾

第5页

驶XXX小汽车在西连镇菜市场附近遇到谢智良,二人发生争吵,后谢智良驾驶摩托车朝迈陈镇方向驶去,唐儒芬则驾车追赶谢智良。当双方行驶至徐闻县西连镇新村仔村村牌路段时,唐儒芬驾车加大油门撞向谢智良,然后继续推行几十米直至无法前进。接着唐儒芬下车推开卡在小汽车车头的摩托车,致小汽车保险杠及车牌掉落在现场,后驾车逃离现场。同日,唐儒芬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024年5月13日,广东省徐闻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谢智良的损

第6页

伤程度为重伤一级,伤残程度为一级。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被告人唐儒芬的作案小汽车(XXX)一辆及OPPO手机一台。另查明,被害人谢智良受伤后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至16日在徐闻县人民医院、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2月21日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在湛江滨海医院、2024年3月5日至3月20日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共住院治疗159天,医疗费用为426883。73元。2023年1

第7页

0月13日购买人血白蛋白4瓶、人纤维蛋白原2瓶用于治疗,共花费4940元。谢智良的父亲谢桐仔(1958年6月10日出生)、母亲莫荣春(1958年9月17日出生)共生育四名子女,分别为谢堪华(1983年6月10日出生)、谢智良(1985年10月20日出生)、谢妹子(1987年5月6日出生)、谢智亮(1990年5月15日)。谢智良及林才英共同生育四名子女,分别为谢妹丽(2003年6月22日出生)、谢冰冰(2006年7月3

第8页

0日出生)、谢信敢(2010年4月1日出生)、谢信雍(2023年5月18日出生)。2023年5月18日,唐儒芬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XXX小汽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安行如意保意外险,强制保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6月9日起至2024年6月8日止,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6月17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安行如意保意外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6月17日

第9页

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本案的侦破情况;警情信息表、到案经过,证明唐儒芬系自动投案;扣押决定书、车辆登记信息,证明涉案XXX小汽车的所有人系唐儒芬,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明案发现场未发现肇事逃逸车辆的任何制动痕迹,谢智良目前无法开口说话,因此无法向其取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证明唐儒芬为XXX小汽车购买了交强

第10页

险,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检查工作记录、现场照片,证明案发现场以及XXX小汽车、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的情况;病历资料,证明谢智良的治疗情况,以及唐儒芬服食农药入院治疗情况;法医学检验鉴定书,证明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伤残程度为一级;谢智良家监控视频以及唐儒芬抖音视频,证明唐儒芬曾到谢智良家门口打砸,并声称要杀谢智良全家;证人谢某静、梁某培、

第11页

杨某琴、邓某东的证言,证明案发当天看到案发过程或路过案发地点附近所见情况;证人莫某春的证言,证明案发现场所见情况,以及唐儒芬到谢智良家滋扰的情况;证人符某兰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唐儒芬因对其女儿林某英不满,而到家里菜园滋扰;证人唐某桂、莫某立的证言,证明唐儒芬与林才英存在不正当关系,唐儒芬因处理不当心情苦闷;证人林某花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唐儒芬曾对其称要开车撞死谢智良;证人符某二的证言,证明唐儒芬称林才英叫其撞死谢

第12页

智良;证人谢某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唐儒芬扬言要撞死谢智良,并称要杀死谢智良全家;证人林才英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与谢智良存在不正当关系,案发前其将谢智良的行踪告诉了唐儒芬,唐儒芬说过要开车撞谢智良;被告人唐儒芬的供述及辨认笔录,唐儒芬对犯罪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智良提交了病历资料、收费票据等证据,证明其因唐儒芬的犯罪行为产生的治疗等费用的情况。
如果发现不能用,建议下载360安全浏览器,并开启极速模式。

下载360浏览器
小键盘数字键练习工具3.0版本发布正式版,采用全新设计方案,更美观更好用更实用! 支持经典数字、手机号码、身份证号、自定义输入数字。 增加了打字统计,打字历史记录。 增加了局域网打字竞赛功能,特别适合学校、企业考核。
前去下载打字软件
可以在手机上模拟打数字啦!请手机访问: https://zaixiandazi.com/m/dazi

实时打字推送 (限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