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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落实党的绝对领导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期盼作为深化检察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和圭表,完善检察为民机制措施,体现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宪法定位.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系统集成.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巩固改革成果与推进新举措有机结合,坚持关联性改革一体设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做到协同高效、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聚焦法律监督难点、检察工作着力点、深化检察改革重点,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需要强化法律监督的突出问题.坚持抓实基层.关注基层需求,努力解决基层工作和队伍建设"老大难"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推广、固化基层创新经验.




